
1 一般技術要求
1.1 氣象特征與環境條件
1.1.1 海拔高度 不超過
1.1.2 最濕月平均相對濕度 90%
1.1.3最高環境溫度
1.1.4 最低環境溫度
1.1.5 地震烈度 6度
水平加速度:
額定交流電流:5A/
額定頻率:50Hz
額定直流電壓:220V
2裝置功能要求
2.1總的技術要求
2.1.1裝置與用戶設備連接的控制或信號輸出應采用機電式無源接點。
2.1.2在雷擊過電壓、一次回路操作、開關場故障及其它強干擾作用下,在二次回路操作干擾下,裝置不應誤動作。
2.1.3電網電能質量越限事件告警信號、裝置異常告警信號,除裝置本身有LED指示外,應提供告警接點給用戶的報警裝置。
2.1.5當裝置采用直流電源供電時,直流電源回路應采用直流型雙極快速小開關,并且有合適斷流能力及指示器。
2.2裝置的具體技術要求
2.2.1設備結構,參見FST-DZ202、DZ203
2.2.2 監測功能
序號 |
項 目 |
基本功能 |
1 |
電壓偏差 |
√ |
2 |
頻率偏差 |
√ |
3 |
三相電壓、電流不平衡度、負序電流 |
√ |
4 |
諧波、諧波相角、諧波功率 |
√ |
5 |
閃變(滿足IEC 6 |
√ |
6 |
電壓波動 |
√ |
7 |
電壓暫降、暫升、短時中斷并且有事件有效值記錄功能 |
√ |
8 |
各種指標越限報警、事件記錄功能 |
√ |
2.2.3 通訊接口
在線監測設備應具備RS485/232、以太網接口,應該具有高效壓縮文件傳送和斷點續傳的能力,并支持本地計算機連接。
監測設備應具有對諸如其時鐘、系統基本數據的重新設置、更改、刪除功能,能夠就地進行參數設置,并具備遠程調閱和配置裝置參數的功能。
2.2.5 統計功能
監測設備應具有相應國家標準要求的統計功能,要提供各項指標最大值、最小值、95%概率值、平均值。
2.2.6記錄存儲功能
設備記錄的時間間隔應可設置,最小時間間隔不大于3分鐘;在最小記錄時間間隔下設備應能夠存儲不小于24小時的測試數據(短時間電壓閃變Pst和長時間電壓閃變Plt測量周期分別為10分鐘和2小時)。監測設備的存儲記錄至少保存30天,之后可按先進先出的原則更新
3 柜體技術指標
3.1 柜在結構上應符合IP40防塵的要求。
3.2 柜應前后開門,前門應配置帶鎖、帶玻璃的單開門,門軸在左側(面向玻璃門);后門為帶鎖的雙開門;門在開閉時,不應造成裝置誤動作。柜底部有可封閉的電纜孔,柜前正面底側設置一試驗孔。
3.3 柜內應有適當的照明燈。電源為AC220V,燈與門聯鎖。
3.4 每塊柜應裝有截面不小于
3.5 柜中的內部接線應采用耐熱、耐潮濕和阻燃的具有足夠強度的交聯聚乙烯絕緣多股銅線,一般控制導線截面積應不小于1.5平方毫米。TA、TV回路的控制導線截面積應不小于2.5平方毫米。絕緣電壓水平均不應低于1000V。
3.6 導線應無損傷,導線的端頭應采用壓緊型聯接件。投標人應提供走線槽,以便于固定電纜及端子排的接線。
3.7 電流回路用OT試驗端子,電壓回路用鳳凰試驗端子,其它用鳳凰端子。柜內端子排的額定電流不應低于
3.8 柜外形尺寸